1、抵押人必须是依法登记的企业,抵押权人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;
2、主合同必须合法;
3、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,如果抵押物属于国有,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;
4、抵押物全部或大部分存放于深圳;
5、经双方确认的抵押物的价值必须大于或等于担保债权的金额。
1、“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”一份;
2、主合同一份、抵押合同三份(抵押合同须附抵押物清单);3、抵押物的所有权证明;
4、抵押双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;
5、抵押双方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,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
6、抵押人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;
7、海关同意抵押的有关证明,或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;
8、外商独资企业对外抵押需提交所在区贸工局批复;
9、需提交的其他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