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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
息
提
供
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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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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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杰 |
性 别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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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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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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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415 |
移动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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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66666666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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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人身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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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消费者 |
地 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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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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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
息
对
象
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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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/单 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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恒安大药店 |
联系号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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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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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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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地 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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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龙岗区南湾桂芳园二期会所(文春酒楼)对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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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
品
信
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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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对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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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/
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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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类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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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和医疗用品类/
人用药品/
其他人用药品类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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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性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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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照经营 /
无证无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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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
息
内
容 |
我们楼下有个恒安药店,春节回家的时候我买了几瓶“黄道益”活络油,后来又在海王药店买了两瓶,回到老家后对比居然不一样。我回深圳后到网上查了,没有这个药店的登记,恒安药店开业1年多了都没有登记。这样的药我们都不敢买了,请你们管一下。 |
受
理
状
态 |
不受理(不受理原因:超出受理范围) |
处
理
结
果 |
根据《深圳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条例》第四条:“……下列情形由其他行政许可证件的颁发机关负责查处……:(一)依照法律、法规规定,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应当先取得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而未取得,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;……”无照经营药店由前置许可部门“药品监督管理局”负责查处。(无法电话联系举报人) |